民營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活躍市場經濟的重要力量、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主體,也是經濟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強大動力。“民營經濟31條”,從營商環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等7個方面給予指導意見和具體的政策舉措,引導社會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的地位和作用,更好回應民營企業關切和訴求,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,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。
在文化和旅游領域,民營企業在數量上占比較高,民間投資長期以來占旅游直接投資比重超60%,是市場主體的核心組成,與國有企業和政府投資共同構成了我國文旅市場多元投資主體格局。“民營經濟31條”的出臺,是文化和旅游領域渴求已久的及時雨,能夠有效解決困擾行業的存量資產盤活問題、民間資本投資信心不足困境,進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場活力,擴大就業蓄水池,促進文旅消費增長。
正確認識文化和旅游領域民營企業三大不可或缺作用
民營企業是盤活文旅存量資產的鑰匙。盤活存量資產是文化和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,是破解當前經濟和財政風險困境的工作思路和戰略舉措,特別是綜合性質的大型文化和旅游項目,其本身具有投資規模大、前期開發成本高、回報周期長、運營管理脫節等特點,其經營屬性需要借助市場的力量來更好實現。民營企業創新強、活力足,對新技術、新發展觸覺敏銳,能夠更好助力文旅項目匹配新需求、打造新場景,激發和盤活存量資產的活力和發展潛力。
民營企業是吸納文旅就業的主蓄水池。民營經濟在促進就業、改善民生方面發揮著重要力量。從文化和旅游領域來看,旅行社、旅游民宿、文藝表演團體等都具有典型的民營經濟為主的特性,在保障和擴大就業方面有獨特優勢,為社會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和崗位,緩解就業的結構性矛盾,為帶動靈活就業起到積極作用。以演出行業為例,2022年末,全國民營藝術表演團體1.78萬個,占演藝團體的90.2%,從業人員41.5萬人,不僅為藝術市場提供了更多的選擇,也為藝術家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。
民間投資是提升文旅市場信心的風向。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,上半年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中,民間投資下降0.2%。分行業看,1月至5月,文化、體育和娛樂業同比下降1.8%。民間投資增速下滑意味著企業對未來投資信心不足、市場預期不穩。“民營經濟31條”從民營企業成長環境、政策支持、法治保障、社會氛圍等方面部署了重點任務,有利于增強文化和旅游領域民間投資信心,更好地發揮社會資本參與作用,擴大和形成新的有效投資,實現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。
真抓實干為民營企業提供體系化的制度供給
降低文旅市場準入門檻,釋放民營企業效能。民營文旅企業在生存發展中往往面臨融資機會不平等、行政審批繁雜、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諸多限制阻礙,難以發揮其自身效用。應進一步加大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力度,明確和細化民間資本進入文化和旅游細分行業與領域的范圍,利用市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項目開發經營,降低投資文化社會事業的門檻,特別是在紅色旅游、文博研學游、鄉村旅游等領域,應積極鼓勵、支持民間資本參與,助其轉型提質升級。
拓寬民間投資參與渠道,激發文旅運營活力。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到民間投資的重要性,積極暢通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文旅項目建設運營。一方面,探索創新合作模式吸引民間投資,在文旅基礎設施建設、盤活存量資產、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等領域發揮優勢。另一方面,優化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,通過“紓困+改革”“準入放寬+融資創新”相結合的方式,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提供便利和支持,開發適合民營文旅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,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和風險。
全心全意優化營商環境,提振民間投資信心。今年以來,山東淄博等城市的出圈,表面是文旅場景的網紅化,實際是營商環境的外顯化,是消費者與民營企業對地方政府信心的投票。因此,要做強服務型政府,政府部門主動建立常態化助企對接機制、與各相關部門構建協調配合機制,從企業和群眾的角度出發,在制度、服務、管理等多方面提供便利和保障,做好常態化服務民營企業工作,對民營企業在融資、項目推介等方面需求及時予以反饋。其次,要做優市場環境,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,破除對民營企業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,強化政企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,共同發力促成由政府、市場主體、市民百姓共同營造的市場環境。